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保密性强。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节省费用。灵活、简便。【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