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产生劳务争议的,装修工需要提供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的材料,证明存在劳务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