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