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