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3、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4、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5、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6、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7、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8、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另外,有此法院实行的小额诉讼也是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