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