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如果没有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的目的,则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