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见证遗嘱应全程录音录像。如果能在见证遗嘱的同时全程有录音录像记录,有利于法院认定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见证现场有没有利害关系人以及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等事实。
3、建立有政府有关部门主导或参与的“遗嘱库”工作。采用专业等级流程,对一定年龄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遗嘱登记和保管等服务,创新社会公共服务,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增强公信力、合规性。
4、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明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活动,对民众进行婚姻继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民众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