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部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