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是3人或5人,具体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定。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